AI是否可以让我们躺平?数字技术能否带来数字文明?
编者按:数字文明是否可以看作是一种新的文明形态?这是谁的数字文明?如何构建数字文明? 2023 年10 月26-28日,CNCC2023( 2023 中国计算机大会)在沈阳召开。在10月28日上午举办了论坛《 数字文明何以可能?》,来自社会科学和计算机领域的教授围绕数字文明的可能性与挑战展开了思想对话。
数字文明是否可以看作是一种新的文明形态?这是谁的数字文明?如何构建数字文明?2023 年 10 月 26-28 日,CNCC2023( 2023 中国计算机大会)在沈阳召开。在 10 月 28 日上午举办了论坛《数字文明何以可能?》,来自社会科学和计算机领域的教授围绕数字文明的可能性与挑战展开了思想对话。
从左至右
主持人:王国豫:CCF职业伦理与学术道德委员会主席,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科协-复旦大学科技伦理与人类未来研究院院长
特邀嘉宾:吴国盛:清华大学科学史系系主任,科学史和哲学系的双聘教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科技史学科评议组成员;古天龙:暨南大学教授,可信AI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原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校长,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副主任委员;翟志勇:北京航天航空大学法学教授,社会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科协北京航天航空大学科技组织与公共政策研究所副院长;段伟文: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科技哲学研究室主任、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科学技术和社会研究中心主任;吴飞:浙江大学上海高等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浙江大学AI研究所所长、教授,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
1 数字文明已经到来了吗?
主持人:CNCC大会主要是围绕数字开展的,上天入地都是数,好像进入了毕达哥拉斯(约公元前580年-500(490)年,古希腊)提出的万物皆数的世界,例如数字工业[1]、数字农业[2]、数字经济、数字金融……。那么,数字文明是不是就真的已经到来了?这是不是就是数字文明?
在这个被数字包围的世界,我们几乎可以躺平了。例如,通过数字农业[2]的讲演,可知今后种地也用不着人了。现在,数字平台能把我们的饭送到门口——我们可以坐在家里等着吃饭就行了。这是不是就是数字文明?
首先,需要给数字文明有个界定。各位嘉宾所理解的数字文明是什么?
吴国盛(清华科学史):文明基于技术,这毫无问题。例如史前文明有旧石器文明、新石器文明,之后有青铜文明、黑铁文明……。所以在人类历史或史前史时期,文明的形态首先根源于技术。
因此,如果数字技术成为了我们这个时代占支配地位的影响技术,当然我们可以合情合理地说:某种基于数字技术的数字文明正在冉冉升起。所以这个说法问题不大。
但是也打个补丁:通常这种文明的名称是由后人追认的,当时的人不知道自己处在什么文明之中。例如,旧石器时代的人不知道自己处于旧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的人也不知道自己处在新石器时代,这是追认的结果。所以数字技术的发展时间并不长,至今只有几十年,我们现在说自己的技术是数字文明可能也要慎重。
当然,近代这种通过自我命名、自诩的方式来规范当下的文明走向,也是有先例的。例如,虽然“中世纪”这个词是由文艺复兴时期的人给追认的,但是文艺复兴是文艺复兴人自己定的。所以近代以来,这种为自己确立时代特征、标明时代的命名,以此来为自己的时代制定一些规则,也是可以的。
所以这一补丁仍然是可以的,仍然可以讲“数字文明”。
古天龙(暨大可信AI):完善的数字技术治理以及良好的素质素养教育,应该是数字文明所必备的两个方面。
首先,只有通过数字技术的完善治理,才能保障数字技术的科技向善、造福人类。其次,具有良好的素质素养,才能全民(包括从业人员、社会公民等)跟技术进步实现良性的互动,最终实现数字文明的持续健康发展。
翟志勇(北航法学):通常可以从器物、观念和制度三个层面去衡量一个社会的文明。制度层面上,可以把法律和公共政策视为一个社会文明的刻度。社会中的相关法律、制度种类越丰富,证明社会在这个领域中的文明刻度会更高一些。
如果从这个标准来衡量,会发现进入21 世纪之后,无论是中国还是世界其他国家在数字领域中的立法及公共政策都在飞速增加。尤其近几年,包括中国、欧盟及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在这个领域有大量的立法出现,因此如果从制度角度去衡量,数字文明已经来临,并且我们生活于其中,因为我们有大量的问题需要法律、公共政策去处理。
段伟文(社科院哲学):什么是数字文明?现在坐在嘉宾席上的段伟文可能就不是段伟文,是一个数字人,这就是数字文明。在上场之前5 分钟,段伟文就用自动翻译,帮他的微信公众号自动地更新,增加了一个新的文章的条目。
所谓数字文明就是数字技术,它从根本上来改变我们存在的生产生活方式。而且和前面那些文明非常不同之处:它的发展是非常迅速的,以至于在这个时代曾有的大量技术产品,我们已把它们遗忘了。例如现在谁还知道复读机?谁还在用Mp3 播放器听音乐?所以数字文明以这种迅猛的速度发展,对我们的人类文明带来一种根本性的改变。
这就需要我们从制度、文明、治理等方面跟上这个时代、文明的步伐,否则我们虽然进入了数字文明,但不一定能够成为数字时代的文明人。
吴飞(浙大AI):数字文明以数字化为基础,以信息技术为核心,是迈进人、机、物互联时代的当下所有社会关系和社会活动的总和。
2 数字文明的要素与愿景
主持人:我们已经触及了数字文明的不同层次了。翟志勇老师(北航法学)提到数字文明涉及三个层面:器物、观念和制度。吴国盛老师(清华科学史)指出,我们现在还处于数字文明的开端。
虽然我们已经有了一些数字技术,数字文明在器物层面上也已经发展到一定程度了,例如今天的AI技术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了。如果我们更进一步地走向深度的数字文明,从技术史的角度看,每一次文明在更迭中,除了技术本身作为引擎以外,还有哪些推动数字文明的力量?
吴国盛(清华科学史):翟志勇(北航法学)老师提到文明至少有三个形态:器物、制度和观念。数字技术是一个龙头。马克思(1818-1883,德国)说技术是最具有革命性的力量,它总是能够打碎一个旧的形态,创造一个新的形态。但是如果只是数字技术自己还做不到数字文明,它必须要撬动一些东西。
例如,从技术史上看,咱们中国人特别引以自豪的四大发明,虽然是中国人首创的,可是在中国社会里并没有发生作用,中国社会并没有因为四大发明成就一种新的文明形态,反而给欧洲人带来了好处,迎来了一个崭新的世界:从培根(1561-1626,英国)开始,马克思也认为,大量印刷的《圣经》使宗教改革成为可能;火药炸毁了骑士阶层,粉碎了封建领主阶级;指南针开辟了世界航路,为创造新的资本主义全球市场准备了条件。
所以关键的一点是你的技术革新如果不能转化为一种为更广泛的社会制度的变革或者创新的驱动力,那么这个技术就不能获得新文明的命名权。
回到数字技术,也是一样的道理。数字技术肯定最终要驱使创立一套新的制度,例如法律制度、伦理制度、文化制度等,当然最后要引出观念方面的内容。所以这是关键。
今天在CNCC(计算机大会)上探讨这件事,好像跟计算机专家们没什么关系,其实技术本身就内置了一些文化密码、制度密码,每一种技术就内含了一些文明驱动的方向性和意向性。因此这个话题在CNCC 上探讨并不是节外生枝、装饰性的,而是具有内在意义的。
主持人:是否可以仅凭数字技术的力量来独撑这个文明形态?
吴飞(浙大AI):有两个观点。
第一,我们正在迈向这一新的文明形态。刚才吴国盛老师(清华科学史)有句话讲得非常到位:文明是由后面的人来定义我们现在的。例如我们已经经历了农耕时代和工业革命时代的文明。工业革命时代的文明的进入,是以蒸汽机的改良为主要代表——1776年左右瓦特改良了蒸汽机。此后,蒸汽机经过100多年的缓慢发展,和纺织工业、交通工业、冶金工业等深度融合,才推动人类社会进入了工业文明的时代。
今天我们以数字化为基础,以信息技术为核心,也将推动人类社会迈进更加广阔的天地。我们正在这一个征程上,而不是说我们已经完全实现了这种新的文明形态。只有信息技术、AI 等使能技术与农业、工业、经济、医疗、教育等紧密结合,才会造就一种新的文明形态。
第二,这一技术和人类社会、包括我们每个人已经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例如赵春江院士[2]也汇报了智慧农业的进展。由此,我们能否说我们已进入了数字农业文明的时代?目前,无论数字农业还是数字工业,还没有和我们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有了信息技术和AI 等技术,我们创造了一个非常庞大、复杂的空间。在这个空间里,技术、人、机、物已经互相联系在一起。所以传统的只是规范人与人之间的行为伦理的概念和方法已经不适用了,我们应该去形成一种新的文明治理,来更好地规范人、机、物互联时代的文化及发展。所以数字文明把技术和社会的属性紧密地联合起来,是与前面的文明形态不同的一个重要特点。
主持人:其他老师有没有补充?
翟志勇(北航法学):如果从以人类技术相关的文明史发展的脉络来看,会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先有这些文明出现,然后有一系列的反思。但是我们今天一方面在探讨文明来没来,另一方面又在这个文明刚刚来的时候,就开始去反思这个文明,反思涉及的伦理问题、法律问题等。因此就会发现数字文明的出现似乎从一开始就伴随着对于这个文明的反思,这就回到刚才吴飞老师(浙大AI)所讲到的,似乎这样的文明和我们以前所经历的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等不太一样。
一开始数字文明就会带有某一种特殊的文明密码,包括对于隐私、安全、平等、反歧视等一系列人类文明的关注,是与技术发展同步的。而工业文明与此不同:工业文明在造成了一系列的人类灾难之后,人们才开始去反思,在制度上给予特别的处理,例如在工业文明发展后期,人们才开始去重视劳工保护、反对歧视等一系列问题。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是不是也就意味着数字文明是其本身内在的一个特性。
3 如何把文化、文明的观念融入到数字技术中?
主持人:翟志勇老师(北航法学)的最后一句话,把前面两位老师的观点概括了,即今天的一些文化、观念、制度等已经自然而然地成为我们数字文明的一部分,而不仅仅是外部的。
我们今天正处在数字文明的起始阶段,我们如何从一开始就把一些文化、文明的观念融入到数字技术之中,以更好地打造数字文明时代?
古天龙(暨大可信AI):数字技术应该是以AI 为核心引领的新技术。这项新技术跟传统技术有异同之处。共同点是都有技术的两面性:一方面造福人类,另一方面对社会带来负面影响。
自古至今,科技的进步确实在为人类带来进步、福利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以至于它的负面效应很多时候被忽视了,或者本身就很小。例如原子能技术、生物领域的基因编辑、克隆技术等涉及了一些负面效果。今天以AI为引领的数字技术所带来的挑战和风险也尤为严重。首先是偏见歧视问题,挑战社会的公平正义;还有隐私泄露问题;以及责权归属等问题(注:在这种新情况下,人机关系深度融合,最后边界模糊,我们责权怎么归属?);还有价值对齐等问题。
对于这些问题,当然数字技术本身应该有一个治理机制,同时数字技术也应该有外生的治理。所以数字技术治理是可能的、必须的。例如隐私泄露问题,现在我们有隐私计算、联邦学习、差分隐私、匿名技术、密码技术等。对于偏见歧视问题,现在有公平机器学习等公平感知方法。对于责权归属问题,有区块链技术。对于价值对齐问题,有可以设计出具有道德和伦理意识的智能体。这一个方面可以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输入人们的传统价值观或伦理规则,让机器学习这种伦理意识;另一方面可以自下而上地通过情景学习,让AI 知道按照人类的行为模式去实施一些道德的决策和伦理行为。
当然,也可以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去开展伦理道德的技术工作。
所以这些为人们进一步开展数字技术的治理提供了可能性,有些方面已经有了实施的具体部署应用。所以一方面国内外上下都在全力以赴地开展AI 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道德的规范,使技术研发能够实现数字技术的内生治理。另一方面,在AI 的部署应用中,要提升全民的素质素养。当然数字伦理也是个重要内容,以此来推动数字文明的良序发展。
4 数字技术伦理问题由谁来解决?
主持人:有这么一个潜在的命题:数字技术伦理问题,大家都承认。企业在做,计算机从业人员也在做,这是不是就足够了?过去科学家经常有一句话,技术的问题还是由技术来治理。那么数字技术伦理问题也该由数字技术伦理治理?
段伟文(社科院哲学):首先,要从哲学上对它有一个理解。计算机、AI、数字文明的核心是计算机。数字文明的核心就是计算机文明。从这个角度看,数字文明的起源是信息论和控制论。那么信息论和控制论那个时代,把人的心智想象成是像计算机一样的。所以19世纪的经典小说里往往有大段的心理描写,但是到了20世纪中叶以后就没有了,因为人的大脑就是输入和输出。所以无论是AI、计算机还是数字技术,首先改变了我们对人类自身(包括我们的智能)的认知,而这种改变本身是不是合理的?也还是需要思考。
第二,数字文明重要的是数字化的数据。有了数字化数据,就意味着在我们这个世界、生物圈之外形成了一个信息圈。在信息圈之上,德日进(1881-1955,法国)在《人的现象》、《人的未来》等书中提到人的进化,认为人类将来会有一个新阶段。
因此这种思考实际上从上世纪50 年代到现在,我们一直有一种人文的批判或人文的恐慌。因为它实际上是要把所有人的智力和思考变成群体的智力和思考。所以美国动画片《非凡的公主:希瑞》(注:1985 年推出国语版)里有一幕:在紧急的时候,主人公就会拔出剑,指天高喊“希瑞赐于我力量!”她就到了一个所谓的西格玛点——世界上所有智能变成了一个统一体。
所以第二点就是:我们思考AI/数字文明的伦理问题时,我们还要思考我们想要的是一个什么样的未来?在现实生活中,有数字成瘾等问题,在此就不讨论了。但是现在的AI 伦理最核心的一个问题是认知权利的问题,即:谁有权利收集、分析你的数据,掌握你的生物特征,甚至分析你的情感,然后再对它进行调控?
这是最重要的问题。所以现在已经不再是我们在20年前讲的数字鸿沟(注:谁能够上网,谁拥有信息,谁是信息的穷人和富人等),而是现在谁可以把信息作为一种认知和调控的手段,用来掌握一定的权利和生产力。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更多的还要思考AI 作为一种认知技术,它本身的合理性。
最后,我们当然可以让AI 具有道德,让AI 实现价值对齐。但是问题是具有的是谁的道德?谁的价值?怎样去对齐?因为在现实世界中,人们的道德价值观是不同的。有了AI以后,它可以让我们知道哪些话是不能说的,哪些话是有偏见、歧视的,但是难道这是文明应该有的姿态吗?难道我们人自身一点都不能够承受道德、价值上的偏差吗?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尚且可以爆粗口,计算机、深层次的AI 就不能爆粗口吗?这个问题还没有答案。伦理问题本身也还有更多要反思的地方。
这种反思的立场并不是反对对AI 进行伦理规制,而是思考怎样让伦理规制更符合人性,更符合文明的发展规律。就像吴国盛老师(清华科学史)刚才所讲,我们并不能够在这种文明刚开始的时候或到了某阶段的时候去定义这种文明,如果把它拿到人类5000 年历史、地球46 亿年历史中来看的话,如果给它这么快地下定义,可能为时过早。
主持人:哲学家是不断地在自我反思。
关于如何打造数字文明,科学家和哲学家有不同的看法。段伟文老师(社科院哲学)提出了一个问题,就是认知的革命。AI带来了认知革命,同时也带来了社会权力结构的变更,甚至影响了我们的人性。主持人联想到了技术哲学,从技术哲学早期非常著名的代表卡普(1808-1896,德国)到盖伦(1904-1976,德国)都讲了技术是什么:技术可以弥补人的不足,减轻人的负担,延伸人的手臂、器官,尤其是增强人的力量。CNCC大会10月27日上午的《大模型的研究进展与产业应用展望》论坛上,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AI 尤其是大模型发展到这个阶段,所带来的伦理问题并不可怕,因为我们始终还是要把它控制在一个工具层面上。但是德国国家工程院院士张建伟认为AI也许未来可能会有意识,他也提到:如果有了意识,是不是就可以更好地分辨善与恶?这个问题涉及AI未来发展的方向。
5 人类还被需要吗?人机关系应该是怎样的?
主持人:从另一个层面去考虑:我们可不可以躺平了?现在比较流行的两个关键词:无人,自主。机器越来越自主了,接下来我们人类越来越不被需要了。过去我们的手不需要了——大吊车代替了我们的手;接下来腿也少需要、不需要了,因为有了代步工具——汽车、飞机等;我们整个的器官都被替代了;接下来有了大模型以后,我们的思想甚至也被替代了——现在很多文秘工作可以用大模型来做了。那么在这个时代,我们人还被需要吗?这有点灵魂质问了。在新的数字文明时代,人机关系应该是怎样的?
吴国盛(清华科学史):未来人还有人的用处。这是维纳(1894-1964,美国)的一句问题,是非常好的问题。数字文明是信息驱动的(注:过去的文明有物质驱动的,有能量驱动的),信息驱动的本质是计算/信息处理,而计算的背后是控制,这很重要,意味着现代科学、数字化的目标是为了控制自然。不过,现在的数字技术不仅是控制自然,还控制社会,这就引发了一个非常深刻的问题:数字技术本质上是一种权力重新洗牌的技术。在洗牌过程中,公平、正义、善的问题就出现了。
过去就存在这个问题,例如有刀、铁剑的民族,相比没有的民族,力量会逆转。蒸汽动力也是一样,它把工人沦为非常可怜的角色。现在的数字时代,是不是所有人被卷入了?例如是否会用一个软件有很大的差别(例如在疫情期间,有些老人不会用智能手机的打车软件,叫出租车都很麻烦),这是非常现实的一个问题。
数字技术的智能化特征是控制论特征。因为智能很大一部分是控制。智能特征进一步把人的问题又提出来了:什么是人?过去说人有智能。那么现在机器也有智能,是不是机器也是人?实际上,计算机产业过分放大了人的智能部分。人有知、情、意三部分,除了有智能之外,人还有脾气、审美等。例如有人认为游戏是一种非功利行为,所以游戏这件事情很有意思,现在有游戏产业,游戏能成为产业,不仅是里面的智能行为,更多的是里面的审美行为、娱乐行为。所以从这个意义上看,吴国盛老师(清华科学史)并不像很多人那么悲观,觉得机器出来以后就怎么着了,因为知情意里的情和意的部分,现在机器恐怕是没法做到的。
主持人:AI正在走向知、情、意的全面合一。
吴国盛(清华科学史):知情意里的情和意的知化,即希望通过知的方式把情和意给消解掉。你说你有脾气吗?其实你也没什么脾气,无非就是你体内某些元素的发作,用元素替代一下,你就没脾气了。这实际上还是一种唯知论的传统,而且这是比较危险的一种行为。
所以我们还是要在数字文明时代弘扬更人性化。何谓更人性化?就是非知部分的意义和重要性。这部分我们始终要记住。因为如果没有这部分,就不知道智能产业将向哪个方向发展,因为产业的发展首先要合乎人性本身的需要。
人性有什么需要?单凭大数据能不能做得到?局部是可以的,但是否能完全分析出来,还很难预判。
吴飞(浙大AI):补充两个方面。这是一个辩证的问题。不可否认,AI 现在已经极大地提升了人类生产、生活和学习的能力和效率。但是AI还有很多无法解决的问题,例如因为AI 的无能所引发的伦理问题,还有隐私泄漏、大数据杀熟等危害。这些不是AI 故意在作恶,而是AI 技术水平现在还无法满足伦理和道德要求。所以发明一个机器或AI 系统出来,并不是想要人类来奴役人类,而是让人类的生产生活效率更高效。这是从正面来看AI。
同时,AI 确实也造成了一些困扰,我们也不能对这些熟视无睹。所以我们又必须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道德制度,约束AI 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
所以并不是我们需要去躺平。此次CNCC大会上,赵春江院士谈了在用机器摘果子[2],尽管如此,人类还是有很多行为是AI 机器无法模拟的,人类绝对不能躺平。人有人的作用,我们应该发挥主动力,来把AI 改善和提高得更好,以更好地推动我们人类社会的进步。
6 从社会治理角度,人类应该发挥哪些作用?
主持人: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看,我们人应该发挥哪些作用?
翟志勇(北航法学):刚才主持人提出了一个问题,就是谁的数字文明?从两个层面来回答。
● 第一个层面应该是我们的共识:这一定是人的数字文明。例如10 月28 日上午论坛第一位讲者——斯坦福大学终身名誉教授James Landay讲的以人为核心的AI向善。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看,主持人担心人会躺平。如果说躺平仅仅是指我们可以不去做那些重复、无意义的劳动,躺平也很好,人们都欢迎这种躺平。
但是主持人可能更关心的是另外的问题,就是人会不会被机器所取代、异化,人会不会丧失自主性、认知能力?这确实是我们所要关心的第一个层面:如何在数字文明发展过程中,始终能够坚守人的自主性、以人为中心的地位。
● 另一个层面去回答谁的数字文明,会涉及刚才段伟文老师(社科院哲学)提到的问题:谁来去定义这样一个文明?谁来给它设定标准?谁来评价它?这里会存在一个问题,像主持人提到的,我们更多的是从伦理、法律的角度去关注,可能更多的是去讲:数字文明首先应该是弱者、弱势地位人的文明。
提到科技向善、科技不作恶,弱势群体可能遭受数字文明带来的损害更大。例如机器人摘苹果会导致大量人失业,而失业的大部分人可能是处于社会底层的,他们无法成为技术的受益者。现在大模型的出现造成的不是体力劳动者的失业,而是一些脑力劳动者的失业。为此,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当局采取了干预措施,例如印尼、马来西亚、印度等国禁止直播带货,原因之一是担心破坏大量小企业主/ 小商户的经营,由此导致大量失业。因为买家都去直播带货那里去买了,利润变成了主播、直播带货公司的利润,小企业主/ 小商户等经营者怎么办?社会必须要为底层人士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就业权利。
当然,如果从消费者角度看,我们可能欢迎直播带货,它给我们带来了更好的商品展示,可能以更低的物价、更方便地进行购物,有更好的购物体验。但从政策制定、学者研究的角度来看,它可能会导致大量人的失业,或者大量人因此遭受到无法掌控的损害。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看,在第二个层面中去关注“谁的数字文明”,应该成为弱者的数字文明,弱者能够从中受益,不会遭受不可控的侵害,这更为重要。
段伟文(社科院哲学):人和计算机/AI 的差别,就是AI负责计算,人类负责判断和决策。现在的问题是AI的计算能力越来越强大,反过来对人的判断力和决策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可能是人类在数字文明时代面临的重大挑战。
主持人:这可能为人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我们人可能还是倾向于懒惰的生活。康德(1724—1804,德国)曾经在启蒙运动思想里有句重要的话:如果有个领袖来替我去思考,我是不是自己还会去思考问题?他那时还没有预测到现在的机器时代,套用这句话就是:如果有一个机器替我思考……这个话题扯得太远了。刚刚翟志勇老师(北航法学)提到了谁的数字文明的时候,是从社会结构上来讲,希望最终技术应该是能够赋能社会底层,但目前的情况恰恰有可能带来的是“强者越强,弱者越弱”的大失业。
在CNCC2023大会上,来自北大的经济学家张维迎教授做了一个报告,讲到企业家精神和数字经济,按照张老师的观点,数字经济本身应该是资源自由竞争的,因为它有不确定性。翟志勇老师(北航法学)也反对垄断。
但是另一方面,从数字经济、整个平台经济的发展来看,实际上它带来一个很大的问题:数字垄断由一部分人掌握了,例如一些大平台越来越多地渗透到生活的各个方面,收集了大量的数据,然后因为今天所有的AI(科学、农业等)都是要靠数字来喂的,大模型也要靠数字,带来了数字牵引。这样一来,这是不是就有点悖论:一方面我们要自由竞争;但另一方面还是需要政策、法律的干预,而不能完全自由。是不是这个意思?
翟志勇(北航法学):数字文明应该是弱者的数字文明,但这并不是反对强者或者反对技术,而是技术或数字文明的发展应该是在保障弱者基本权益的基础之上去展开竞争和发展的。一方面伦理学家、法学家或公共政策制定者提出一系列的要求、指标;另一方面,技术专家通过技术可以实现这些目标。可能这里缺少二者联通的管道,法律上叫正当程序。实际上是以最终的一个程序去保证最终的结果。在技术领域中探讨这个问题也是这样,应该有一个公平的程序来实现技术的正当程序。在这个过程中,使得伦理学者、公共政策的制定者、技术专家、企业等能够在这样一个公平的程序里去展开讨论,并且制定出有效的技术标准、公共政策的标准等,而不是任何一方给予对方一个必须要接受的东西。所以要有正当程序这样一个管道,使得所有的相关利益方都能参与进去。
7 小结
吴飞(浙大AI):信息技术和AI 的发展是人类从农耕时代、工业文明时代累积起来的文明,这必然会成为马克思所言的普遍智能,为我们每个人所用,这也是数字文明追求的目标之一。
段伟文(社科院哲学):数字文明延续了计算机控制论,是把人类和机器当成一个行为者的的思路。换句话,数字文明时代最重要的一点是出现了计算机作为社会的行动者,作为一个第三者,就好像出租车司机和乘客之间有导航一样,所以我们将来要面对这种AI 体,它跟人类怎样相处?它会不会成为我们的导师、偶像或精神上的权威?这里有太多需要思考的地方。
翟志勇(北航法学):ChatGPT 横空出世之后,美国国会对安全等一系列问题非常关注,所以ChatGPT之父——OpenAI 的CEO山姆·阿尔特曼(Sam Altman)也去国会作证,他作为大模型技术领先者,呼吁政府对大模型进行监管。不仅是美国国会,他呼吁全世界都要对它进行监管。由此想到,数字文明可能更需要技术开发者、技术企业来参与到伦理、标准、法律公共政策的制定中,这样才能从公共政策的角度制定出更适合技术发展、技术向善、不做恶的法律与公共政策。因此希望技术人员能够加入到这个领域里,而不仅仅是社科人员走到技术人员的领域里。
古天龙(暨大可信AI):希望技术融入人文社科来进行社会治理,即法律、伦理、道德、技术多管齐下,呼吁重视技术治理维度。希望加强数字技术治理,提升全民素质素养,促进数字文明建设。
吴国盛(清华科学史):技术不是中性的,数字技术也不是中性的。任何一项技术的大规模深入发展,必然带来文明新形态的产生。在今天数字技术正在方兴未艾地发展,我们提前提出数字文明的概念,以此来规范数字技术的发展,使之朝着有利于人类福祉、健康和幸福生活的方向发展这一概念,是特别值得称道的。
主持人:CNCC 大会主要是讨论数字技术的,参与者可能更多地盯在器物层面。但是大会主席在确定这个题目的时候,站到了更高的层面,来从整个人类发展的历史和文明形态的变更上来去考虑这样的问题。数字技术不等于数字文明,建设数字文明,不仅需要技术,还需要相应的所有上层建筑的一起参与。
参考文章:
[1] 王莹.如何做好工业IT和OT的融合.EEPW,2023(12):20-27.
[2] 迎九.院士观察:我国智慧农业的现状与展望. EEPW,2024(1-2):56-59.
(本文来源于《EEPW》2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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